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属天的奥秘 #2818

2818.“要杀他的

2818.“要杀他的儿子”表示直到凡来源于纯人身或人性的东西都死了。这从这些话的内义清楚可知,因为它们表示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的试探;在这些试探中,显然,纯粹的人身或人性也死了。这一点不可能由亚伯拉罕的儿子或以撒来代表,因为献儿女为祭是可憎的事。然而,纯人身或人性的死亡尽可能地被代表了;也就是说,它以献以撒为祭的试图或努力来代表,而不是以实际献他为祭的任何行为来代表。由此清楚可知,“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这句话表示直到纯人身或人性的一切都死了。
自上古时代起,人们就知道主将要降世并受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献自己的子女为祭的习俗曾盛行在外邦人或非犹太民族的人民当中,他们以为这样自己就洁净了,并安抚了神。若不是从古人那里获知神的儿子要来,并如他们所以为的,祂将被献为祭,他们永远不可能将这种可憎的习俗视为他们最重要的宗教仪式。雅各的儿子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也倾向于这种可憎的做法,因为若不通过一个人所倾向的东西,没有人受试探。雅各的儿子们就有这些倾向,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先知书。但为了防止他们陷入这种可憎的做法,他们被允许引入燔祭和祭物(参看922, 1128, 1241, 1343, 21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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