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属天的奥秘 #2011

2011.“因为我已

2011.“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切真理和由此产生的良善皆来自祂。这从“父”、“多”和“族”的含义清楚可知:“父”是指来自主的;“多”是指真理;“(民)族”是指由此产生的良善(对此,参看2005-2007节)。就更普遍、更遥远的意义而言,这些话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可参看2004节),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的合一如同真理与良善的合一,祂的神性本质与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则如同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这是相互的合一。事实上,在主里面的,正是与良善合一的真理本身,并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因为无限神性只能被称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人类心智若认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就不会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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