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9

69.由于宗教构成一

69.由于宗教构成一个人的至内层,其余的一切都从这至内层发出,还由于穆罕默德在他们的头脑里与宗教紧密相连,所以总有一个穆罕默德被置于他们的视线中。他被安置在基督徒的中心地带之下,以便他们把脸转向东方,因为主在东方之上。他不是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本人,而是占据他位置的另一个人;而且并非总是同一个人,他会更换。有一次是来自萨克森的一个人,他曾被阿尔及利亚人俘虏并成为一名伊斯兰教徒。他原是基督徒,故被激励在他们面前谈论主,告诉他们,耶稣不像他们在世上所信的那样是约瑟的儿子,而是神自己的儿子。通过这种方式,他将以下观念灌输给他们:主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与父为一。继这个穆罕默德之后,其他人又被激励作出同样的声明。结果,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逐渐接受了关于主的真正基督信仰。那些接受的人被带到更靠近东方的一个社群,在那里被允许与天堂交流;后来他们被提入天堂。在这个穆罕默德所住的地方会看见像是火把发出的一团火,这是一个标志,好让人们知道他在那里;但只有伊斯兰教徒看见这火。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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