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6

66.天堂里的所谓圣

66.天堂里的所谓圣徒则截然不同。他们对地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我没能与他们交谈,唯恐有这方面的任何观念进入他们的脑海。只有一次,我看见主的母亲马利亚经过;她出现在头顶上,身穿白衣。然后,她暂停片刻,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的确从她而生,但祂成了神,脱去了从她所得的一切人性,因此她现在敬拜主为她的神,不愿有人认为主是她的儿子,因为祂里面的一切都是神性。

揭秘启示录 #892

892.“杀人的、淫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所有无视十诫,没有避开其中所提到如罪的任何邪恶,因而活在它们当中的人。至于十诫中“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这四诫的三重含义,即属世、属灵和属天意义,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故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不过,此处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以代替第七诫,即“不可偷盗”;“行邪术的”表示那些探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却利用它来确认唯信之人所做的那样;事实上,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己的聪明设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459节);那些仅凭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凭主的任何话,就编造了教会的普遍教义之人也是如此,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陷入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9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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