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6

66.天堂里的所谓圣

66.天堂里的所谓圣徒则截然不同。他们对地上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我没能与他们交谈,唯恐有这方面的任何观念进入他们的脑海。只有一次,我看见主的母亲马利亚经过;她出现在头顶上,身穿白衣。然后,她暂停片刻,说她曾是主的母亲,主的确从她而生,但祂成了神,脱去了从她所得的一切人性,因此她现在敬拜主为她的神,不愿有人认为主是她的儿子,因为祂里面的一切都是神性。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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