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2

62.拥有这爱的,是

62.拥有这爱的,是那些在沉迷于其中的快乐诱惑下操控他人,藐视圣言,喜欢教皇的谕令胜过圣言的天主教徒。他们于外在方面会经历彻底的毁坏,直到对教会一无所知;然后,他们被投入地狱,成为魔鬼。有一个单独的地狱专门留给那些想作为神被召唤的人。住在那里的人深深陷入幻想,以至于看不见存在的东西,只看见不存在的东西。这种幻想就像高烧病人的精神错乱,他们会看见漂浮在空气中、房间里和床单上的小东西,其实这种东西根本就不存在。这种最糟糕的邪恶由蛇的头来表示,它被女人的种所踹,并伤了祂的脚跟(创世记3:15)。主的脚跟,也就是女人的种,是指所发出的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揭秘启示录 #44

44.“七灯台中间有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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