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1

61.众所周知,人从

八、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61.众所周知,人从父母那里拥有与生俱来或遗传的邪恶,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恶是什么。这恶就在于对掌控他人的爱,这爱的性质是这样:它的缰绳越松开,它就越爆发出来,直到它燃烧着一种掌控所有人的欲望,最终想作为神被召唤和敬拜。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眼睛就开了,那时你们就像神一样。(创世记3:4, 5)

缰绳越松开,人就越投入这爱,越背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无神论者。这时,圣言的神性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但由于目的是掌控他人,所以他不喜欢手段,除非它们服务于他的目的。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对掌控他人的爱之人,无论这爱在中间层面,还是在终极层面,都在地狱,因为这爱就是那里的魔鬼。在地狱,有些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无法忍受有人谈论神。

诠释启示录 #1028

1028.“因为这雹

1028.“因为这雹灾极大”表示对真正真理的彻底摧毁。这从“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雹灾”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这雹灾极大”表示更严重的歪曲,这种歪曲就是,圣言被歪曲,甚至到了摧毁一切真正真理的程度。至于圣言如何被歪曲,甚至了摧毁真正真理的程度,天堂由此向人关闭,可参看前文(AE 719, 778, 888, 914, 916, 950节)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有人说,人若在十诫的一条诫命上犯了罪,也在其余的诫命上犯了罪;因此,人若在一条诫命上有罪,就在所有诫命上都有罪。不过,要解释一下这个说法如何与真理和谐一致。当一个人因确信某条诫命不是罪而违反这条诫命,从而在不畏惧神的情况下犯了这条诫命时,他就弃绝了对神的敬畏,因为他不害怕违反其余的诫命,尽管他可能在行为上没有如此行。

例如,当一个人不认为本质上为偷盗的欺诈和非法所得是罪时,他也不认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恨一个人,甚至要谋杀他,说关于他的谎言,贪恋他的房屋和属于他的其它东西是罪。因为当他在任何一条诫命上从心里弃绝对神的敬畏时,就会否认任何事是罪;因此,他与那些以同样的方式违反其它诫命的人有联络。他就像在盗贼地狱里的一个地狱灵;他虽然不是一个通奸者、杀人犯或假证人,却仍与这些人有联络,可能会被他们说服相信这些事不是恶,还可能会被引导犯它们。因为人若因违反一条诫命而变成地狱灵,就不再相信做任何反对神或邻舍的事是罪。

但对那些放弃一条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然后远离它如同反对神的罪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这些人敬畏神,故与天堂天使交流,并被主引导放弃其它诫命所禁止的邪恶,避开它们,最终如罪一样远离它们。若碰巧在这些诫命上犯了罪,他们仍会悔改,由此逐渐从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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