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61

61.众所周知,人从

八、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61.众所周知,人从父母那里拥有与生俱来或遗传的邪恶,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恶是什么。这恶就在于对掌控他人的爱,这爱的性质是这样:它的缰绳越松开,它就越爆发出来,直到它燃烧着一种掌控所有人的欲望,最终想作为神被召唤和敬拜。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眼睛就开了,那时你们就像神一样。(创世记3:4, 5)

缰绳越松开,人就越投入这爱,越背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无神论者。这时,圣言的神性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但由于目的是掌控他人,所以他不喜欢手段,除非它们服务于他的目的。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对掌控他人的爱之人,无论这爱在中间层面,还是在终极层面,都在地狱,因为这爱就是那里的魔鬼。在地狱,有些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无法忍受有人谈论神。

属天的奥秘 #2001

2001.经上之所以

2001.经上之所以使用“神”这个词,是因为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代表主,还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有时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有时被称为耶和华神(Jehovah God),有时被称为主耶和华(Lord Jehovih),有时被称为“神”,但在内义上总有一个隐藏的原因。当论述的主题是爱或良善,或属天教会时,主就被称为“耶和华(JEHOVAH)”;但当论述的主题是信或真理,或属灵教会时,祂就被称为“神”(709, 732节)。这种情况很常见,原因在于,主的存在本身由爱构成,源于爱的存在由信构成。故主在此被称为“神”,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良善合一的真理。另一个原因是,主愿意由亚伯兰所拜的沙代神来代表,这就是为何下文仍沿用神这个名,因为在本章,祂只有一次被称为“耶和华”,却数次被称为“神”(如17:7-8, 15, 18-19,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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