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先暂时将灵魂是一口气的观念放在一边,然后想想你自己,或你的朋友、孩子死后的状态,难道你不认为自己仍将作为一个人活着吗?难道你不认为他们也一样吗?既然没有感觉,就没有真实的生命,那么你必然想到他们能看、能听、能说话。再想想悼词是如何描述死者的:他们在天堂与天使同在,身穿白袍,漫步于美丽的花园。现在回到以前的观念,即:灵魂是一口气,只有等到最后审判之后才能过上有感觉的生活,那么一想到“我会是什么样?在此期间我在哪里?我会在空中飞来飞去,或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等候吗?”你岂不会发疯?然而,牧师告诉我说,死后,如果我的信仰和生活都是良善的,那么我必加入蒙福者。所以,要相信这个真理,即:死后,你仍和以前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就是属世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的区别。这也是凡相信永生,并且对关于灵魂的假说和传统理论一无所知的人所想的。
148.“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表凭出于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凭出于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在圣言中,“杖”或“铁杖”之所以表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杖”表能力,“铁”表属世的真理,因而表圣言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于这二者。
圣言的属世之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因此缘故,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支撑(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终端,也就是所谓的属世之物中(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之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诸恶所用的“铁杖”。在以下经文中,“铁杖”所表相同:
你必用铁杖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列族的。?(启示录12:5)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位口中出来,祂要用这剑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杖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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