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53

53.在最后审判的日

53.在最后审判的日子,我看见来自这个民族的成千上万的人从这些城镇,以及周围的村子和地区被赶出来。他们是那些在世时没有出于任何宗教或良心,只是为了自己名声而行善,以便为了获利而显得诚实的人。像这样的人当不再关心自己的名利时,如在灵界的情形,就会冲进各种可憎的罪行;他们在田野、在城镇之外抢劫凡所遇见的人。我看见有些人被投入延伸到东部之下的一道火沟,其他人被投入延伸到南部之下的一个黑暗洞穴。我于1757年1月9日目睹了对他们的这种驱逐。只有那些拥有宗教信仰和由此产生的良心之人被允许留下来。

揭秘启示录 #773

773.“细麻布,紫

773.“细麻布,紫色料,绸子,朱红色料”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作为一类,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72节)。而现在这些事物,就是细麻布、紫色料、绸子和朱红色料,作为一类,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因为那些在天上和教会的人当中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则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后一类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相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故此处提到这些事物,因为它们是按次序来的。这些人与前面那些人的情形是一样的,故可参看前面那一节(772节),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这将在下一章解释这些话时予以告知,即:“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19:8,814,815节)。“紫色”表示属天的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真理(参看725节)。“绸子”(或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表示良善,因其光亮表示真理。“绸子”(或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13)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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