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51

51.荷兰人所住的城

51.荷兰人所住的城镇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受到保护。他们所有的街道都有顶盖和大门,以防止有人从周围的岩石和山冈上偷窥他们。这是由于他们与生俱来的谨慎,就是隐藏自己的筹划,不泄露自己的意图;因为在灵界,观察者只需看看你,就能明白你的计划。如果有人来到他们这里,想要调查他们的生活状态,那么当他想出去时,荷兰人就把他带到被锁上的街道大门,然后通过其它路线把他带到更多被锁上的大门,直到他极度厌倦、恼火;这时他最终被放出去。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回来。

旨在掌控丈夫的妻子住在城市的一边,只有在受到丈夫的正式邀请时才可以与丈夫见面。然后,丈夫把她们领到彼此没有掌控的已婚夫妇所住的房屋,向她们展示他们的房屋装饰得多么好,多么整洁而漂亮,并且他们过着多么愉快的生活;她们被告知,这是夫妻相爱的结果。注意到这一点,并且印象深刻的妻子就不再试图掌控自己的丈夫,而是与他们一起生活。然后,这些夫妇被赐予靠近中心的住处,并被称为天使。这是因为婚姻之爱是一种天堂之爱,它与掌控欲毫不相干。

真实的基督教 #431

431.家庭的仁爱义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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