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5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

5.我暂且不谈那些不知道人死后仍和以前一样为人的人对于宇宙毁灭所持的荒谬观念。这些观念都是一个性质,并且为数众多。一旦知道一个人死后不是一口气或一阵风,而是一个灵,他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是天上的一位天使,而灵人与天使都拥有完整的人形,就能基于理解,而非基于不经理解就接受的信仰,就是只引向无聊的传统信念的信仰来思想人死后的状态和最后的审判。理解还会带来确切地结论,即:圣言中所预言的最后审判不会发生在世界,而是发生在灵界,就是所有人的聚集之地。还可推知,当最后的审判发生时,为保持圣言的可信度,这一事实必被揭示出来。

属天的奥秘 #42

42.创世记1:21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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