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9503

9503.“要将法版

9503.“要将法版放在柜里”表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里的主。这从“柜”和“法版”的含义清楚可知:“柜”是指天堂,如前所述;“法版”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如下文所述。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天堂里的主,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凡从主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正因如此,主就是天堂;因为从祂发出并被天使接受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因此,天使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因此接受主的方式越完美,他们所拥有的人之形式就越完美。最终他们变得如此完美,以致他们的美丽超出想象;凡看见他们的人,都和我一样会目瞪口呆。因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他们是天上爱和仁的显现,这形式才是真正的人的形式。天使之所以是人的形式,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那些从主接受良善里面的神性真理之人就是祂的形像。
  至于“法度”(Testimony,又译为法版、见证等)的含义,在圣言中,“律法”(laws)、“律例”(statutes)、“典章”(judgments)、“训词”(precepts)、“法度”(Testimony)、“话”(words)、“诫命”(commands)、“真理”(truths,经上或译为真实等)、“约”(covenants)是有区别的,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尤其诗篇119章,那里提到了所有这些术语,不过“法度”出现在119: 2, 14, 31, 46, 59, 88, 95, 111, 119, 129, 138, 144, 168。在诗篇的别处也有类似区别: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命令正直,能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能光照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类似区别还出现在摩西五经(申命记4:45; 6:17, 20),耶利米书(44:23),以及其它许多经文。由此可见“法度”表示为主作见证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这就是为何内义为主作见证;也就是 说,内义包含关于主,以及源于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教导。在启示录,经上就在这层意义上也用到“见证”这个词:
  为神的圣言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启示录6:9)
  又: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7846, 7877, 9127, 9393节),而“所见证的话”是指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启示录12:17; 19:10中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的原因是,它为主作见证,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那领受祂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约翰福音3:31-33)
  同一福音书: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又:
  你们查考圣经,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5:39)
  又: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为主作见证。这神性真理就是圣言,因为如前所述,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主;因此,圣言就是神性,它的神圣也由此而来。十条诫或十句话,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并存放在柜子中的律法就是此处那被称为“法版”的。这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16节)。从主自己对彼拉多所说的话明显可知,神性真理所来自的那一位就是主:
  彼拉多说,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王”在内义上表示神性真理(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特为给真理作见证”,也就是说,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柜子中的“法版”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天堂里的主(95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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