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6775

6775.“米甸的祭

6775.“米甸的祭司有七个女儿”表属于那教会的神圣事物。这从“祭司的女儿”、“米甸”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女儿”是指属于教会的事物,“女儿”是指教会(参看2362, 3963, 6729节),“祭司”是指爱之良善(1728, 3670, 6148节),因此“祭司的女儿”表示就良善而言的教会;“米甸”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刚才所述(6773节);“七”是指神圣之物(395, 433, 716, 881, 5265, 5268节)。因此,“米甸的祭司有七个女儿”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当中属于那教会的神圣事物。可以说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简单地照字义相信圣言,并且各人照自己的理解来相信的人便处于简单的良善。他们也照他们所信的来生活,从而处于良善,只是这良善的性质取决于指导他们的真理。这良善将教会的内在带给这些人,但由于他们并未处于内层真理,故所流入的良善会变成某种总体性事物,因而变得模糊;因为属灵之光无法流入具体方面,由此清楚光照事物。这种人在来世照着其取决于真理的良善的性质而拥有被恩赐给他们的天堂。像这样的人就是此处“米甸”所指的人;但严格来说,他们是教会之外那些照其宗教信仰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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