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5886.“就是你们所卖到埃及的”表他们所疏远的内在。这从约瑟的代表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即他们所卖的那个人,是指内在(参看5805, 5826, 5827节);“卖”是指疏远(4752, 4758节)。“埃及”在此表示最低部分,如下文所述(5889节)。因为在记忆知识中间讲述某个主题,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就是将它抛到边缘,因而抛到心智的最后或最低部分。这也是当今人之内在的情形。诚然,这个主题存在于记忆知识中间,因为宗教教义提供内在人存在的知识。然而,这种知识却被抛到心智的最低部分,因为它得不到承认和相信;因此,它被疏远了,虽没有与记忆疏远,却与信仰疏远了。就内义而言,“卖”是指疏远信与仁的事物,因而疏远使得一个人成为内在教会成员的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灵界没有诸如世上那样的买卖。相反,在那里,“买”表示将良善与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卖”表示对它们的疏远。“买”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交流,因为“买卖或交易”表示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获得和交流(2967, 4453节);但在这种情况下,卖可以说是通过“银子”来完成的。
“卖”表示疏远,这层含义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哪一个债主呢?看哪,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以赛亚书50:1)
“母亲”表示教会;“卖”疏远。以西结书:
时候到了,日子近了,买主不可欢喜,卖主不可愁烦,因为烈怒已经临到他们众人身上。卖主的生命虽在活人中间,却不能得回所卖的。(以西结书7:12,13)
这论及“以色列地”,就是属灵教会;“卖主”表示疏远真理,巧妙引入虚假的人。
约珥书:
你们
将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他们远离自己的境界。看哪,必激动他们离开你们把他们卖去的地方,我必将你们的儿女卖在犹大人的手中,犹大人必将他们卖给示巴人,卖给远方的人民。(约珥书3:6-8)
这论及推罗和西顿;“卖”在此也表示疏远。摩西五经:
若不是他们的磐石卖了他们,若不是耶和华使他们闭嘴。(申命记32:30)
“卖”明显表示疏远;“磐石”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真理方面的主,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信仰;“耶和华”是指良善方面的主。
由于“买”在灵义上是指为自己获得,“卖”是指疏远,所以在马太福音中,主将天国比作买卖人: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田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田地。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极贵重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把它买下来。(马太福音13:44-46)
“天国”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与真理,因而表示与他同在的天堂;“田地”表示良善;“珠子”表示真理;“买”表示获得这些,并把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变卖他一切所有的”表示疏远以前人自己的东西,因而疏远邪恶与虚假,因为这些是人自己的。
路加福音:
耶稣对年轻的官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加福音18:22)
就内义而言,这些话表示人自己的一切只是邪恶与虚假,必须疏远,因为这些事物,或说这类欲望和观念就是他“一切所有的”;然后,他将从主领受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天上的财宝”。
这话与路加福音中别处所说的相似:
你们要变卖资财来施舍,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路加福音12:33)
谁都能看出,除了字义外,这些话另有含义,因为“变卖资财”会使自己沦为乞丐,使自己丧失进一步实践仁爱的任何机会,更何况人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而且天堂里既有穷人,也有富人,这也是一个不不变的事实。除了字义外,包含在这些里的其它含义如刚才所述。
由于“卖”表示疏远教会的事物,故规定了以下律法:
从被掳的女子中所娶的妻若不讨人喜悦,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银钱卖她,从她获利,因为你玷污了她。(申命记21:14)
“从被掳的女子中所娶的妻”表示外来的,而非来自正统的真理,然而这真理能以某种方式与存在于人里面的教会良善联结;然而,这真理若在许多方面不一致,就会被移除或分离,但不会被疏远,因为它已在某种程度上与那良善联结。这就是该律法的灵义。
还有这条律法:
若发现人拐带以色列人中的一个弟兄的灵魂,在他身上谋利,卖了他,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拐带以色列人的贼”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教会真理,不是以照之生活,因而发自内心教导它们为目的,而是心怀利用这些真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意图之人;经上说“他就必处死”表示这样一个盗贼会受到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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