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5335.“约瑟年三十岁”表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这从“三十”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十”是指余剩的完整数目,如下文所述;“岁”(即年)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圣言中,“三十”这个数字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还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它之所以具有这种双重含义,是因为它是由五和六,或三和十相乘得来的。当是五和六的乘积时,它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2276节),因为“五”表示些许(4638, 5291节),“六”表示争战(720, 730, 737, 900, 1709节);但当是三和十的乘积时,它表示余留的完整数目,因为“三”表示完整之物(2788, 4495节),“十”表示余剩(576, 1906, 2284节)。一个复合数含有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差不多的意思(参看5291)。余剩是指已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联结于良善的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576, 660,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节)。
在马可福音中,“三十”、“六十”和“一百”也表示余剩的完整数字:
又有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发生长大,结着果实,结成了三十倍的,六十倍的,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
由于所有这些数字都乘以十得来的,所以它们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还由于人在接受余剩的完整数目之前,无法重生,也就是被允许进入藉以实现重生的属灵试探,所以经上规定利未人未年满三十岁不可在会幕里办事,这些事或职责也被称为“任职”,如我们在摩西五经所读到的: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民数记4:2-3)
论到哥顺子孙、米拉利子孙的话也一样(民数记4:22-23, 29-30, 35, 39, 43)。大卫登基作王时年三十岁含有类似事物(撒母耳记下5:4)。由此可见为何主直到三十岁才为人所知(路加福音3:23),因为在那个年纪,余剩的完整数目才存在于祂里面;只是主所拥有的这些余剩是祂自己为自己获得的。它们也是神性余剩,主凭借它们将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联结起来,并使得这人身本质变成神性(1906节)。“三十岁”表示当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以及利未人年满三十岁才开始履行他们的特定职责,就是从祂来的。由于大卫要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他也是等到三十岁才登基作王。因为一切代表皆源于主,故一切代表皆与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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