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4825

4825.“她复又生

4825.“她复又生了一个儿子”表偶像崇拜。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在此是指偶像崇拜;因为在他之前出生的表示虚假与邪恶(4821, 4823节)。由此可知三子表示偶像崇拜,因为虚假与邪恶这二者产生偶像崇拜,就包含在它里面。在犹大与迦南妇人所生的三个儿子当中,这个儿子是唯一存活下来的,犹太民族的三分之一就出自他。此处内义上的意思是,这个民族起源于偶像崇拜。这个民族非常倾向于偶像崇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的字义明显看出来;从圣言的内义清楚可知,这个民族一直是偶像崇拜的民族。因为偶像崇拜不仅在于敬拜偶像、雕像和别神,还在于敬拜没有其内在的外在事物。这种偶像崇拜行为一直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因为他们只崇敬外在事物,将内在事物完全抛在一边,甚至不想了解它们。诚然,他们拥有神圣事物,如放有约柜和施恩座的会幕,摆入陈设饼的桌子,灯台,焚香,会幕外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这一切都称为神圣,会幕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至圣所,以及圣所。他们当中还有亚伦和他们的大祭司所穿的衣服,称为圣衣;因为这些还包括乌陵和土明在其中的以弗得和胸牌,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本身并不神圣,而是因代表神圣事物,也就是主国度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以及主自己而神圣。这些事物更不是由于它们存在于其中的人民而神圣,因为这些人对被代表的内在事物根本没有情感,只对外在事物有情感;而唯独对外在事物有情感就是偶像崇拜。这就是敬拜木、石,以及包裹它们的金、银,这出于一种错觉,即:这些物体本身是神圣的。这就是该民族过去的性质,也是如今的性质。
然而,教会的代表仍能存在于他们当中,因为代表并不关注进行代表这个人,而是关注所代表的事物(参看665, 1097e, 3670, 4208, 4281, 4288节)。因此,他们的敬拜不会使他们在来世蒙福和幸福,只在世上繁荣兴旺,前提是他们坚持作代表,不转向外邦人的偶像,因而变成公开的偶像崇拜者。因为如果他们变成偶像崇拜者,那么这个民族便再也不能代表教会的任何事物。这些就是犹大和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第三个儿子所表示的偶像崇拜所指的事。该民族当中的这个偶像崇拜来源于他们的内在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比其他民族更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4459e, 4750节)。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便陷入内在的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敬拜自己和尘世,举行神圣仪式是为了自我崇拜和利益,也就是以自我为目的,而不是以主的教会和国度为目的,因而不是为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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