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4171

4171.“被野兽撕

4171.“被野兽撕裂的,我没有带来给你”表那良善所具有的邪恶并非因祂的过错。这从“被野兽撕裂”的含义清楚可知,“被野兽撕裂”是指别人所造成的死亡,因而是指非他过错的邪恶。人所具有的邪恶有许多来源。第一个来源在于遗传,从祖父辈和曾祖父辈到父辈,再从父辈传到他这里,邪恶在父辈里面就已经堆积如山了。第二个来源在于他自己实际造作的,也就是说,在于人通过邪恶的生活为自己所获得的。这邪恶部分地由他从遗传,如同从邪恶的海洋所得来并付诸实践的东西组成,部分地由他在此之上为自己大量添加的东西组成。这就是人给自己所获得的自我。人将其变成自己的这种实际邪恶也有各种来源,不过通常有两种:第一种是他从别人那里、但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第二种是他自愿、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在圣言中,“被(野兽)撕裂的”就表示人从别人那里、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而“(动物)尸体或尸首”则表示人自愿、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正因如此,无论在古教会还是犹太人当中,他们都禁止吃自死的,也就是动物尸体,以及被(野兽)撒裂的。以下经文就有这项禁令: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灵魂,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16)
又: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 22:8)
“被(野兽)撕裂的”表示出于虚假的邪恶,是由林中撕裂的野兽所指的恶人造成的;因为在圣言中,凡在地狱者都好比野兽。出埃及记:
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出埃及记22:31)
以西结书:
先知对耶和华说,我的灵魂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以西结书4:14)
又:
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以西结书44:31)
这论及主的国度,新地就在那里。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被(野兽)撕裂的”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为了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楚,我们举个例子。某人过着良善的生活,也就是出于愿意别人好而向他行善。假如这人允许自己被陷入邪恶的人说服,从而相信良善的生活无助于救恩,因为所有人都生在罪中,没有人能凭自己意愿良善,因而行出良善。假如他由此允许自己被这一观念说服:所提供的得救方法就是那被称为信的;因此人凭着信得救,无需过良善的生活,即便在临终的那一刻接受信也可以。如果过着良善生活的这个人允许自己被这样的观念说服,然后不再关心生活,甚至蔑视它,就可以说他“被(野兽)撕裂了”;因为“被撕裂”论及虚假被引入的良善,那良善由此就不再活着了。
再以婚姻为例,如果有人一开始将婚姻视为天上的制度,但后来他(或许还有他的配偶)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婚姻的设立纯粹是为了这个世界的秩序,为了抚养和照料孩子,以及继承财产。另外,他还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婚姻的纽带无非一种契约,若对方同意,任意一方都可终止或放宽这个契约。一旦接受了这些观念,对于婚姻,他就不再视为天上的事了。假如这一切导致放荡,那么后果就是所谓的“被撕裂”。其它例子也一样。
恶人就是那“撕裂”者,他们通过基于外在事物的推理而这样做,而内在事物由于生活的邪恶而无法被引入外在事物。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耶利米书:
林中的狮子必害死尊大的人,野地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要在城外窥伺他们,凡出城的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罪过极多,背道的事也加增了。(耶利米书 5:5-6)
阿摩司书:
以东拿剑追赶兄弟,毁尽怜悯,他的怒气不断撕裂,他永怀忿怒。(阿摩司书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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