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2928

2928.“向那地的

2928.“向那地的百姓,赫的儿子们”表示被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接受)。这从“百姓”、“地”和“赫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百姓”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是指属灵人(参看1259, 1260节); “地”是指教会(参看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e节);“赫的儿子们”(sons of Heth,中文圣经通常译为“赫人”,准确翻译为“赫的儿子们”)是指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的人(2913节)。当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时,圣言在许多地方提到“那地或这地的百姓”,“那地或这地的百姓”在内义上表示属灵教会,或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因为“以色列”和“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然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犹大和锡安时,圣言就会用“民族”这个词。“民族”表示属天教会,因为“犹大”和“锡安”表示属天教会。
当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和耶路撒冷,因而是属灵教会时,经上就说“那地或这地的百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你要对这地的百姓说,主耶和华(Lord Jehovih)论耶路撒冷的居民和以色列地如此说,他们必在忧虑中吃饭,在凄凉中喝水;她的地可能荒废;有人居住的城邑必变为荒废,这地必成为荒凉。(以西结书12:19-20)
此处“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地”在内义上表示属灵教会;“饭”和“水”表示仁和信,或良善和真理;“这地”表示教会本身,经上说这教会在良善方面“变为荒废”,在真理方面“成为荒凉”。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家必埋葬歌革和他的群众,他们必用七个月洁净这地;那地所有的百姓都必埋葬他们。(以西结书39:11-13)
“歌革”表示与内在分离的外在敬拜,也就是偶像崇拜(1151节);“以色列家”表示良善方面的属灵教会;“那地的百姓”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教会;“那地”表示教会本身。“那地”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迦南地”代表主的国度,因而代表教会,主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
又:
这地所有的百姓都要奉上这捐献物给以色列的王。到那日,王要为自己和这地所有的百姓预备一头公牛作赎罪祭。在安息日和月朔,这地的百姓要在这门口下拜;在各指定的节期,这地的百姓要进入。(以西结书45:16, 22; 46:3, 9)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其居民在此被称为“这地的百姓”。“王”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他们被称为“赫的儿子们”,是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真理之所以归于属灵人,是因为属灵人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也就是说,通过信被引入仁。他们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行善;他们知道这是良善,是因为他们被教导这就是良善。他们的良心也建立在这些信之真理的基础上(参看1155, 1577, 2046, 2088, 2184, 2507, 2715,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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