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2235.“公义”与良善有关,“公平”与真理有关,这从“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一起提到“公义和公平”,但它们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却仍不为人知。从最直接的意义上说,“公义”关乎公义的事,“公平”关乎公平的事。当从良善并照着良心判断某事时,公义就会出现;但当从法律,因而从法律的公正,也照着良心(因为法律指导良心)判断某事时,公平就会出现。然而,就内义而言,“公义”是指凡来自良善的事物,“公平”是指凡来自真理的事物。良善是关乎爱和仁的一切,真理是关乎源于爱和仁的信的一切。真理从良善取得它的性质,被称为源于良善的真理,就像信源于爱一样;公平同样源于公义。
这就是“公义和公平”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者的手。祸哉!那以不公义盖房屋,以不公平造楼房的人。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公平”表示与真理有关的事物,“公义”表示与良善有关的事物。以西结书: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行公平公义的事,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他必定存活。恶人转离他的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必因此而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此处“公平”同样表示信之真理,“公义”表示仁之良善。
阿摩司书:
惟愿公平如诸水滚滚,公义如大河滔滔。(阿摩司书5:2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快要来到,我的公义就要显现了。(以赛亚书56:1)
同一先知书:
平安必没有穷尽。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祂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此处“公平公义”表示他们处于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此处“公平”表示信,“公义”表示爱,“锡安”表示教会。经上首先提到“公平”,是因为爱经由信而来;但当经上首先提到“公义”时,它表示爱产生信,或信来自爱,如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公义、公平、怜悯、同情聘你归我。我也以信实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19-20)
此处经上首先提到与爱有关的“公义”和“怜悯”,然后提到与爱所产生的信有关的“公平”和“同情”;这两者都被称为“信”或“信实”。
诗篇: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上及诸天;你的真理达到穹苍。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深渊。(诗篇36:5-6)
此处“怜悯”和“公义”同样是爱的属性,而“真理”和“公平”是信的属性。又:
真理从地上生出;公义从天上俯视。耶和华必赐下好处,我们的地也要多出土产。(诗篇85:11-12)
此处构成信的真理表示“公平”,“公义”表示爱或怜悯。撒迦利亚书:
我要领他们来,他们必住在耶路撒冷中间。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也要凭真理和公义作他们的神。(撒迦利亚书8:8)
这节经文也清楚表明,“公平”是指真理,“公义”是指良善,因为此处以“真理”代替“公平”。同样在诗篇:
就是行走正直,作事公义,说真理的人。(诗篇15:2)
由于信以仁为基础,或真理以良善为基础,所以植根于良善的真理,或良善之真理有时被称为“公义的审判(judgments)”;因此,“公平”(judgments,或译为审判、典章等)与“诫命”意思差不多。如以赛亚书:
他们天天寻求我,渴望认识我的道,好像行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诫命”所表相同,这一点可见于诗篇:
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因你一切的诫命尽都公义。(诗篇119:164, 172)
当主新造人时,经上尤其论到主说,祂“施行公平、公义”,如耶利米书:
夸耀的却要因了解我,认识我而夸耀,知道我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怜悯、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怜悯,也就是爱的属性,以“公平和公义”来描述。同一先知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因此,约翰福音上说: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在罪方面,是因他们不信我;在公义方面,是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在审判方面,是因为这世界的首领受了审判。(约翰福音16:7-11)
此处“罪”表示一切不信。祂“在公义方面责备”表示在违背良善的一切方面;然而,主将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以拯救这个世界,这就是“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的意思。祂“在审判方面责备”表示在违背真理的一切方面;然而,邪恶被丢进了地狱,以至于不能再造成伤害,这由“这世界的首领受了审判”来表示。一般来说,祂“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表示在违背良善和真理的一切不信方面,因而表示没有仁和信。因为在古时,公义和“公平”(judgments,或译为审判、典章等)在论及主时,表示一切怜悯和恩典;在论及人时,表示一切仁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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