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9

49.荷兰人比其他人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属天的奥秘 #2069

2069.“必有万民

2069.“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万民的君王”。这从“君王”和“万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总体上所有真理(参看2015节);“万民(即人民,也译为百姓)”也指真理,是指总体上所有属灵事物。因为“君王”论及人民或百姓,不怎么论及民族,除非当民族表示邪恶时(参看1259, 1260节)。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君王”和“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万民,民等)”,但它们从来就不是指君王和人民。因为圣言本身,也就是它的内义根本不论述君王和人民,只论述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论述良善和真理。字义仅仅以人类语言的词语形式提供可感知的对象,以便它的含义能被人理解。
由于经上在此论到撒拉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而“撒拉”表示主所拥有的神性真理,所以很明显,“万民的君王”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也就是内在教会的一切真理,或信的内层真理。这些真理因来自主,故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王的众子)”,如前所示(2015节)。
谁都能看出,某种内在神性事物隐藏在“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句话里面,因为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撒,论到以撒,经上说“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但论到撒拉,经上却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与第六节(17:6)论及亚伯拉罕的话几乎一样,即:“列王从他而出”;只是经上不像论及撒拉那样论及他,论到撒拉时,经上说“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其中的奥秘藏得太深,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和说明。这个奥秘从亚伯拉罕代表和表示神性良善,撒拉代表和表示神性真理,可在某种程度上显明,大意是:一切属天真理都将从“亚伯拉罕”所表示的主的神性良善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而一切属灵真理都将从“撒拉”所表示的主的神性真理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属天真理是属天天使所拥有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属灵天使所拥有的真理;或也可说,属天真理是上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上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是一个属灵教会。因为天使和教会成员一样,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将属天的和属灵的区分开的,是对主之爱;将属灵的和属天的区分开的,是对邻之爱。
然而,若不知道属天的与属灵的之间的区别,或也可说,属天教会与属灵教会之间的区别(对此,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1577节;关于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各自性质,可参看597, 607, 640, 765, 114-1125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关于属天真理和属灵真理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拥有对主之爱是属天的,拥有对邻之爱是属灵的(对此,参看2023节)。
这些考虑足以揭开这个奥秘,即:第六节(17:6)提到的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列王”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属天真理;而本节(17:16)提到的从撒拉而出的“万民的君王”表示从主的神性真理流入的属灵真理。事实上,主的神性良善只能流入属天人,因为它流入意愿部分,如上古教会的情形;而主的神性真理流入属灵人,因为它只流入理解力部分;而在他里面,理解力部分已经与意愿部分分离(参看2053e节)。或也可说,属天良善流入属天人,属灵良善流入属灵人。这就是为何主向属天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529, 15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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