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1988.“亚伯兰是个九十九岁的人”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九”或“九十九”的含义清楚可知,只需想一想九比十少一,或九十九比一百少一,因为当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一百岁了。圣言内义的性质尤其从出现在圣言中的数字,就像从名字那样清楚看出来。凡圣言提到的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和名字一样,因为凡没有神性,也就是没有内义在里面的事物都不存在于圣言中。至于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这尤其从数字和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天堂,他们不关注任何名字和数字,只关注它们所表示的事物。例如,每当数字“七”出现时,天使的脑海里立刻出现神圣的概念,而不是数字七,因为“七”基于以下事实而表示神圣,即:属天人是“第七日”或“安息日”,因而是主的“安息”(84-87, 395, 433, 716, 881节)。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数字,如数字十二。每当“十二”出现时,对属于信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涌入天使的脑海,因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就表示属于信的一切事物(577节)。在圣言中,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在第一卷已经说明(482, 487, 488, 493, 575, 647, 648, 755, 813, 893节)。
数字“九十九”也一样。这个数字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一百岁”的含义清楚看出来,“一百岁”是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的年龄,因为以撒代表并表示与主的内在人,也就是与神性结合的主的理性人。在圣言中,“一百”和“十”所表相同,因为一百是十与十的乘积,而“十”表示余剩,如第一卷所示(576节)。至于人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1, 660, 1050节),以及主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参看1906节)。这些奥秘无法进一步解释,不过,一旦明白余剩是什么(因为如今余剩不为人知),谁都能就这个主题形成一个结论,只要知道,对主来说,余剩是指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的神性良善,祂通过这神性良善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
由此可见“九十九”表示什么。这个数字因在一百之前,或比一百少一,故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对主来说,最初理性由以实玛利来代表;该理性的性质在前面足以充分说明(16章;1911, 1936, 1948-1951, 1964节)。但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下文清楚可知(2632, 2658节)。谁都能看出某个奥秘体现在以下情况中,即:亚伯兰在迦南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到现在是二十四年,也就是说,以实玛利出生前十年和出生后十三年),而他的妻子撒莱一 直没有给他生出一个儿子;这时,他首先得到应许:等他年满九十九岁的时候就赐给他一个儿子,当这个儿子出生时,他就一百岁了。这个奥秘是,通过这些经历,他可以代表主的神性本质与其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事实上,代表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与其理性人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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