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1950.“他的手要攻打众人”表示凡不真实的东西,它要与之作斗争;“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表示虚假会反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以实玛利”表示与良善分离的理性真理,如前所述。当这真理被描述为“他的手要攻打众人,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时,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前面(1893节)指出,“亚伯兰”代表主的内在人,或也可说,祂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以撒”代表主的内层人,或祂的神性理性;“雅各”代表主的外在人,或祂的神性属世之物。此处的主题是理性,以及它若未与内在人或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合而为一,将是什么样。由于这理性从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生命,也就是从撒莱的婢女,埃及人夏甲那里获得自己的性质,还由于这生命属于外在人,而外在人从主的母亲那里获得一种要被斗争并逐出的遗传性,所以此处描述的是理性若缺乏理性良善,将是何性质。但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使这遗传性谦卑下来,或苦待并征服它,以神性良善复活祂的理性本身后,祂的理性就变成“以撒”,也就是由以撒来代表;而以实玛利与他母亲夏甲一起被逐出家门。
一切真正的理性都由良善和真理构成,也就是说,由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构成。良善或属天之物才是它的实际灵魂或生命;而真理或属灵之物则是从这良善获得生命的东西。理性若缺乏属天良善所赋予的生命,就和此处描述的一样,也就是说,它攻打众人,众人也攻打它。理性良善从不攻打,无论它怎样被攻击,因为它轻柔、温和、长久忍耐和迁就,它的性质是爱和怜悯的性质。然而,尽管它不攻击,却征服所有人;它也从不思想争战,或以胜利为荣耀。它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是神性,本身是安全的,不会受到伤害;事实上,邪恶不能攻击良善,甚至无法继续存在于良善所在的气场。该气场一靠近,邪恶就自动后退并下沉;因为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属天-属灵之物,也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或源于良善的真理,差不多也是这样。这真理是从良善形成的真理,所以可称为良善的形式。
但此处由以实玛利来代表、本节所描述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则全然不同,因为它就像一头野驴,攻打众人,众人也攻打它。事实上,它几乎不干别的,只思想并渴望斗争。它的总体快乐或主导情感就是去征服,并且一旦征服,它就以胜利为荣耀。这就是为何它被描述为“野驴”,或生活在荒野的骡子,或野生的驴子,这些动物都不能与其他人生活在一起。这种生命是没有良善的真理的生命,事实上是无仁之信的生命。因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诚然,重生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但同时也是通过仁之生命实现的,主会随着信之真理的增长而逐渐向他灌输仁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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