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1667.“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表示邪恶和虚假在童年时期并未显现,而是屈从于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基大老玛”的代表和含义,那些事奉他之人的含义(如14:1-2所解释的),以及“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基大老玛与前面(14:1-2)提到的那些人表示主里面的表面良善和真理,因而就这些事物而言,表示祂的外在人。此处“基大老玛”表示前面(14:1)作为一组提到的所有王,这一点从下文,以及他是以拦王的事实明显看出来;前面已经论述了以拦的含义(1228节),它是指源于仁之信,在此是指真理和良善。因为信与属于信的事物只是真理,而仁与属于仁的事物只是良善。
然而,此处它们是属于童年初期的良善,或婴孩的良善;尽管它们看上去是良善,但事实上,只要遗传之恶玷污它们,它们就不是良善,因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已经嵌入并粘附于它们。那时,凡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看上去都是良善,但它并不是。尽管如此,只要它住在一个尚不知道何为真正良善的婴儿或儿童里面,它就必须被称为良善。他们的无知使它值得原谅,他们的纯真则使它看上去就是良善。然而,当一个人接受教导,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时,情况就不同了。诸如在一个孩子接受教导前在他里面的这种良善和真理,由“基大老玛”来表示。
他们“事奉十二年”表示这种良善和真理存留的整个时期,因为就内义而言,“十二”表示构成仁之信,也就是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和“以拦”一样(创世记10:22;1228节)。只要这种良善和真理在人里面,无论在童年时期,还是在其它任何年龄阶段,邪恶和虚假就什么也做不成;也就是说,恶灵不敢做任何事,或发起任何恶事,这从婴儿、好心的孩子和心思简单的人身上可以看出来。对他们来说,即便恶灵,或最坏的恶魔团伙在场,他们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只能屈服;这就是此处“他们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的含义。
那段时期他们之所以保持屈从和顺服,是因为这个人尚未给自己获得一个恶欲和虚假的气场。事实上,恶灵和魔鬼不允许去运作,除非进入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事物,但不允许进入他经遗传得来的事物。因此,在人给自己获得这类气场之前,恶灵是屈服的;可一旦他获得它们,那些与他同在的恶灵就会一拥而入,并试图掌权,因为那时,他们就在他自己的气场里面,在那里找到某种快乐或他们的真正生命。“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马太福音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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