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荷兰人比其他人更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不会动摇。即便有人向他们证明这个或那个教义与他们所信的其它东西不一致,他们仍转回去,并且无动于衷。如此他们也从对真理的内观中退出,因为在属灵的问题上,他们使自己的理性官能严格服从他们所信的。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当死后来到灵人界时,以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预备接受天堂的属灵教导,也就是神性真理。之所以不教导他们,是因为他们不接受教导。相反,他们会有这样的经历:他们被给予一段天堂样貌的描述,然后被允许上天堂亲自参观。那时,凡与他们自己的性情一致的东西就都被灌输给他们;因此,当他们被送下来,回到自己的同伴当中时,便充满了对天堂的渴望。
例如,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祂就是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又假如他们不接受这一真理:信与仁即便被承认并成为谈论的主题,也毫无用处,除非人们实实在在地活出它们;当我们避恶如罪时,主就把信与仁赐给我们;如果他们被教导这些真理后却不接受,反而继续思想神是三个位格,认为宗教只不过是某种存在的东西,那么他们就会陷入贫困,他们的贸易也被剥夺,直到他们意识到,他们陷入了极端的困境。这时,他们被带到一些富有一切,生意兴隆的人那里;同时,在天堂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思想为何这些人如此成功,并反思他们对主的信仰如何,又是如何生活的。他们尤其注意到这些人厌恶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他们甚至对此作出了一些调查,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和反思。他们就这样在自己的生活和成功人士的生活之间来来回回。最终,他们自发认为,他们若想摆脱贫困,就要接受类似的信仰,并像这些人那样生活。然后,他们就照着接受这种信仰并过仁爱生活的程度而被赐予财富和愉快的生活。
那些在世时过着含有某种仁爱的生活之人便以这种方式被自己,而非其他人纠正,并为天堂作准备。后来,他们比其他人更坚定,以至于可称作坚定不移的典范;他们不允许自己被诡辩或任何误导性的见解所制造的任何推理、谬误、混乱或模糊左右,无论有多少论据支持它。
1363.亚伯兰、拿鹤、哈兰是他拉的儿子,也是以他们命名并作为祖先的民族,他们在此表示偶像崇拜,这从前面(1358节)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他拉”表示偶像崇拜,而他们都是他拉的儿子。不过,如果检查一下偶像崇拜的种类,就能看出此处他拉的这三个儿子和后来哈兰的儿子罗得表示哪种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一般有四种,一种比一种更内在。三种更内在的偶像崇拜就像同一父母的儿子,而第四种则像第三种的儿子。偶像崇拜有内在和外在的:内在的是那些定人罪的,而外在的则不那么定人的罪。偶像崇拜越内在,就越定人的罪;越外在,就越不定人的罪。内在偶像崇拜者不承认神,而是崇拜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视其一切欲望为偶像。然而,外在偶像崇拜者能承认神,即便他们不知道谁是宇宙之神。内在偶像崇拜者从他们所获得的生活就能被认出来;这种生活偏离仁爱的生活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更内在的偶像崇拜者。外在偶像崇拜者仅从他们的敬拜就能被认出来;他们虽的确是偶像崇拜者,却仍能拥有仁爱的生活在里面。内在偶像崇拜者能亵渎神圣事物,而外在偶像崇拜者则不能;因此,为了防止亵渎神圣事物,外在偶像崇拜被容许,这从前面的说明(571, 582节;11:9;1327节)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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