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1190.“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世上行使统治,处于它的爱与快乐,并获得了世上的最高荣誉,也获得了世上财富的人。这从“客商”和“地上的大人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并把它们传授给其他人,或说交流它们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可用于统治的事物之人,他们从这些事物中不仅获得荣誉,还获得世上的财富(对此,参看AE 840, 1104节);“地上的大人物”是指那些将这种统治,也就是对教会和天堂,甚至对主自己的统治转给自己,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本章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人。事实上,后者崇敬并敬拜他们,但后者如此行,是出于权威所强制的信仰,因而出于顺服,这种信仰和顺服源于无知。这些人没有参与统治;因此,本章论到作为妓女或淫妇的巴比伦的那些话不是指着他们来说的。
(续)
现在要说一说人被圣治引向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可用于永生的事物。这些事物也与显赫和财富有关。情况就是这样,这从我在天堂里所看到的清楚看出来。天堂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有那些既显赫,又富有的人;在那里,显赫的人享有如此荣耀,富有的人拥有如此丰富的财物,以至于相比之下,这个世界的荣耀和富足几乎什么都不是。但在那里,所有显赫的人都是智慧的,所有富人都富有知识;因此,在那里,显赫是智慧,财富是知识(科学)。无论那里那些显赫、富有的人,还是那些不显赫、富有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这种显赫和财富,因为世界上所有热爱智慧和知识(科学)的人都会获得它们。爱智慧就是爱真正的功用,爱知识(科学)就是为了这些功用而爱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当爱功用胜过自我和世界,并为了功用而爱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功用就处于第一位,显赫和财富处于第二位。天堂里所有既显赫又富有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从智慧来看待显赫,从知识来看待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像一个人看待自己的衣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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