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诠释启示录 #1035

1035.“住在地上

1035.“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这从“喝醉”、“酒”、“淫乱”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喝醉”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参看AE 376f节);“酒”是指属灵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76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如刚才所述;“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前面经常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

关于在圣言中,“醉酒”和“喝醉”所表示的疯狂,它不是来自虚假,而是来自被歪曲的真理。原因在于,来自天堂的真理,同时来自地狱的虚假进入理解力,这会造成心智的纷争,还造成像世上醉鬼那样的疯狂。但只有那些处于邪恶,并通过圣言确认邪恶之虚假的人才受制于这种疯狂;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并与天堂相通,而邪恶之虚假来自地狱。但属灵的醉酒不会从非出于邪恶的虚假中发生,因为这些虚假没有扭曲和摧毁隐藏在字义里面的属灵真理,它们不会像出于邪恶的虚假那样孵化出邪恶。

非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不纯净的水,喝了后不会醉;但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酒或烈性饮料,它们会导致醉酒。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这种疯狂是由酒造成的,这酒被称为“淫乱的酒”,在耶利米书中被称为“巴比伦的酒”: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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