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揭秘启示录 #439

439.“尾巴上有毒

439.“尾巴上有毒钩,有能力伤人五个月”表对圣言的巧妙曲解,他们通过这种巧妙曲解短时间内使认知或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尾巴上的毒钩”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曲解;“毒钩”表示巧妙狡猾;“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438节)。“有能力伤人”表示他们能利用这些造成精神麻痹,也就是说,他们能使认知或理解力短时间内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就表示这类事物(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如前所述(427节)。当他们引用和运用圣言里的经文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形;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写成的,这些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纯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纯正真理在教会不为人所知,从圣言中就有可能抽取出大量内容,起先看似支持异端邪说;但是,纯正真理一旦在教会为人所知,这些真理的表象就会曝光,纯正真理则逐渐显现。然而,在这一切成就之前,异端分子会利用从圣言抽取的各样东西来使认知或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蛊惑。这就是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事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未发生,也会在临终的那一刻发生的人所做的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在此不便说明。在阿摩司书,“钩”(或译为刺、荆棘、枳棘、刺藤、蒺藜等)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将你们钩去。(阿摩司书4:2)
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作你们眼中的的刺,肋下的荆棘。(民数记33:55)
“荆棘”、“枳棘”、“刺藤”、“蒺藜”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的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