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29.启1: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祂是自有或自存,是从最初到最后,或从初始到终端的独一实在,一切事物都源于祂,因而祂是在自己里面的爱本身和唯一的爱,智慧本身和唯一的智慧,生命本身和唯一的生命,因而是创造者本身和唯一的创造者,救主,来自祂自己的光照者,因此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些和除此之外的更多内容就包含在上面描述主的这话中。很明显,它们论及主,事实上,论及主的人身,因为接下来约翰听见有声音说: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就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启示录1:10-13)
很快祂又说: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我又是那死过又活着的。(启示录1:17-18; 2:8)
此外,用几句话来证实,前面所列举的这一切细节都包含在这些话中是不可能的,因为要充分证实它们需要很长的篇幅;不过,它们仍在最近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爱与圣智》中得到部分证实,可参看这本书。主称自己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因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与主的神性之爱有关,“始和终”与祂的神性智慧有关;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因为在希腊字母表中,“阿拉法”是第一个字母,而“俄梅戛”是最后一个字母,因此它们表示整体上的所有事物或全部。原因在于,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事物;一个元音因可用来发音而表示情感或爱的某种事物。这是属灵和天使的言语,以及圣经或写作的起源。然而,这个奥秘至今不为人知。因为有一种通用的语言是所有天使和灵人都拥有的;这种语言与世人的任何语言都毫无共同之处。每个人死后都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它自创造时就被植入每个人;因此,在整个灵界,他们都能理解彼此。我经常被恩准听见这种语言,也说这种语言;我把它与世上的语言进行对比,发现它甚至在最小细节上都与地上的任何属世语言不一致。它凭其第一特征或原则而不同于它们,这个特征或原则是,每个字的每个字母,无论在说话还是在书写中,都是某种意义的标志,或说都有它自身所特有的意义和象征。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这句话表示祂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这两个字母因都是元音而与爱有关,如前所述。关于从天使的属灵思维中流出的这种语言和它的书写的某些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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