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揭秘启示录 #2

2.启1:1.“耶稣

2.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对祂自己及其教会的预言,即这教会在末了时是什么样,以后又会是什么样,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上。“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一切预言,这些预言因来自主,故被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它们是关于主及其教会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在启示录中,经上没有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更没有论述王国的连续状态,如一些人至今所认为的那样;在那里,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堂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述最后的审判,之后论述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此之前的那些事物论述了就在该新教会之前的那个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至于它按哪个系列或顺序论述这些问题,这可从各章的内容看出来,从各节经文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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