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真实的基督教 #104

104.(8)祂朝合

104.(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在教会,众所周知,主在世时有两种状态,被称为倒空状态和荣耀状态。在先的状态,也就是倒空的状态,在圣言多处有所描述,特别在大卫诗篇和先知书,尤其在以赛亚书(53章)中,在那里,我们读到:
祂将命倾倒,以至于死。(以赛亚书53:12)
这同样的状态就是祂在父面前的谦卑状态,祂在这种状态下向父祷告;祂说,祂行父的旨意,并将所行所言都归于父。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祂向父祷告:马太福音26:36-44;马可福音1:35;6:46;14:32-39;路加福音5:16;6:12;22:41-44;约翰福音17:9,15,20。祂行父的旨意:约翰福音4:34;5:30祂将所行所言归于父:约翰福音8:26,27,28;12:49,50;14:10。
祂甚至在十字架上大声喊叫: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而且,若未曾处于这种状态,祂不可能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荣耀的状态也是合一的状态。当祂在三个门徒面前变像,以及施行奇迹时,祂便处于这样的状态。每当祂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时,也处在这样的状态。完全合一后,祂说祂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马太福音28:18)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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