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9028.“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表在这真理中的生命的强化。这从“起来”、“走”和“杖”的含义清楚可知:“起来”含有某种提升的意思,在此是指提升属灵真理与记忆真理一致;“走”是指生活(参看519, 1794, 8417, 8420节);“棍”是指力量。因为“杖”(rod)表示属于真理的能力,因而表示力量(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竿或拐杖”(staff)具有同样的含义,不过它适用于那些身体不强壮,健康状况不好的人。它在这层意义上也用于大卫的诗:
我遭遇灾难的日子,他们来攻击我,但耶和华是我的拐杖,祂又领我出去,到宽阔之地。(诗篇18:18, 19)
“灾难的日子”表示在信之真理方面的软弱状态;“耶和华是拐杖”表示那时的能力;“领出去,到宽阔之地”表示引入信之真理,至于“领出去,到宽阔之地”的这层含义,可参看前文(4482节)。在以赛亚书也是如此:
主万军之耶和华从耶路撒冷和犹大,除掉杖和竿,整个粮杖,整个水杖。(以赛亚书3:1)
“除掉杖和竿”是指夺走或除去从真理和良善所获得的生命的能力和力量;“整个粮杖”是指从良善所获得的能力;“水杖”是指从真理所获得的能力。在原文,“竿或拐杖”这个名词源自一个表示倚靠和支撑的动词;在灵界,倚靠和支撑是通过真理和良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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