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属天的奥秘 #7233

7233.“这亚伦和

7233.“这亚伦和摩西”表这些人或这教会当中的教义和神之律法源于他们。这从“亚伦”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伦”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6998, 7009, 7089节);“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这二者,即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当中的神之律法和教义,主要来源于圣言;然而,它们主要涉及信与仁,就是对教会的创办者来说最重要的事物。说“源于他们”,不是说源于亚伦和摩西,而是说源于刚才所提到的利未、西缅和流便所代表的仁和信。
  关于这个问题,要进一步知道,属灵教会的教义并非由神的真理本身构成的,因为和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不同,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没有对神之真理本身的任何感知。他们拥有良心,并没有这种感知;这良心是由他们在自己的教会中所承认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无论这些真理和良善是哪一种。就信之真理而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相对来说处于模糊之中(参看86, 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 6289, 6500, 6865, 6945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教会中的所有人都视教会的创办人所宣称的为信之真理,不去进一步查考圣言,看看它是不是真正的真理。此外,他们即便进行查考,也不会发现这真理,除非他们已经重生,同时接受具体的启示。这是因为,尽管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能接受启示,但新的意愿部分只能被一种良善唤醒;这种良善通过与在教会中所接受的真理的结合而形成。因为他们自己的意愿已被毁,一个新意愿已在理解力中形成(参看863, 875, 1023, 1043, 1044, 1555, 2256, 4328, 5113节)。当他们自己的意愿与理解力中的新意愿分离时,那里的光很微弱,就像与白天阳光相比之下夜晚的月光和星光。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的内义中,“月亮”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太阳”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30-38, 1529-1531, 2495, 4060节)。
  由于这就是属灵教会的情形,所以难怪大多数人认为教会的本质要素是信,而不是仁,而且他们没有仁之教义,或说仁之教义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教导的东西源于圣言,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东西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能从圣言的字义孵化出任何一种教义,并抓住诸如能支持恶欲的那种论据,因而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犹太人、苏西尼派,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人就是这种情形。然而,如果教义是从内在意义形成的,情况就不同了。内在意义不仅是迄今为止所表明的隐藏在外在意义中的意义,而且还是从正确地相互比较时大量字义上的经文所显现出来的意义。这就是那些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被主启示的人所领悟到的意义。因为当被启示时,理解力会在表面真理与真正真理之间进行辨别,尽管它不会对真理本身形成任何判断。但理解力部分无法被启示,除非一个人相信,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首要和本质事物或品质。从对这些的承认出发的人,只要自己处于它们,就能看见无数真理;他的确能看见许多向他揭示的秘密。他出于一种内在的承认,照着被主启示的程度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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