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6706.教会成员应完全熟悉邻舍的不同种类,以便他能了解仁爱的真正性质;这些不同种类取决于存在于每个人里面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皆从主发出,故主是至高意义和至高无上的邻舍;邻舍起源于祂。由此可知,人照着主与他同住的程度而为邻舍;由于没有哪两个人以相同的方式接受主,也就是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故没有哪两个人以相同的方式成为邻舍。因为所有人,无论在天上的还是在地上的,无一例外,在良善上各不相同。同一种良善绝不会存在于两个人里面;它必然有所变化,好叫每种良善都能继续独立存在。但是,任何人,甚至连天使也不可能知道所有这些变化,因而知道由接受主,也就是接受从祂发出的良善的方式所决定的邻舍的一切区别,除非大体上知道,也就是知道它们的大体种类和其中一些具体种类。主只要求教会成员照他所知道的生活,没有过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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