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55.创世记1:28.神就赐福给他们,神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遍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活物。
上古之人因将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的结合称为一个婚姻,故将该婚姻所产生的一切良善称为“繁殖”,将它所产生的一切真理称为“增多”。因他们如此称呼,所以先知书也如此称呼;如以西结书:
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们必增多繁殖。我必使你有人居住,如你古时一样,向你所行的,比你起初时更好,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以色列,行在你上面。(以西结书36:11-12)
此处“人”表示被称为以色列的属灵人;“古时”表示上古教会;“起初”表示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经上之所以先提及真理的“增多”,然后提及良善的“繁殖”,是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是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不是一个已经重生的人。
当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结合时,这个人就被主称为婚嫁之地,如以赛亚书:
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废的;你却要称为我以她为喜悦,你的地也必称为已婚嫁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是已婚嫁的。(以赛亚书62:4)
该婚姻所生的真理的果子被称为“儿子”,而良善的果子被称为“女儿”,这在圣言中十分常见。
当真理与良善繁殖增多时,地就被充满,因为当主给人赐福并向他说话时,良善与真理就会无限量地增长,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草本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也来在它的枝头搭窝。(马太福音13:31-32)
“一粒芥菜种”是指人在变得属灵之前所拥有的良善,这良善是“百种里最小的”,因为他认为他凭自己行善;而人凭自己所行的一切,都只是邪恶。但由于他正在重生的过程中,所以他里面有一丝良善,尽管这良善是最小的。
后来,随着信与爱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它长得越来越大,成为一棵“草本”;最后,当结合完成时,它变成一棵“树”,然后变成“天上的飞鸟”(飞鸟在此11节; 40:1, 3; 48节一样,表示真理,或理性概念),“在它的枝头搭窝”,它的枝头就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当人是属灵的,或正在变得属灵时,他就处于争战的状态,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征服这地,也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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