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属天的奥秘 #5355

5355.“因为神使

5355.“因为神使我多结果实”表随之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多结果实”的含义清楚可知,“多结果实”是指增多,即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因为“结果实”论及良善,“增多”论及真理(43, 55, 913, 983, 1940, 2846, 2847节)。在原文,“以法莲”这个名字源于表示结果实的一个词,其性质就包含在这句话里:“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该性质就是,在那里所遭受的试探结束后,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属世层里面增多。不过,必须简要描述一下何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当人处于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时,他也处于对真理的爱。故他越处于这良善,就越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良善存在于真理里面,犹如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
  因此,良善使真理增多的程度,就是它自我繁殖的程度;它若是真仁爱的良善,就会在真理里面并通过真理无穷无尽地自我繁殖。因为良善或真理是没有限制的。这种无限就存在于真理或良善的每一个形式里面,因为每一个形式都来源于这无限。然而,这种无穷无尽的品质永远无法与无限本身相提并论,因为有限与无限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今日的教会几乎没有任何真理的增多,原因在于:如今纯正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教会以为人只要简单地知道他出生所在的教会的信条,并以各种方式坚定赞同它们就足够了。但是,凡处于真仁爱的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都不会同意这一点,而是渴望从圣言得到启示,澄清何为真理,并在坚定赞同这真理之前先明白它。此外,他凭良善明白真理,事实上,对真理的感知源于良善;因为主就在那良善里面,并赐予感知。当人以这种方式从主接受真理时,他就会使这真理无限增多。这好比一粒小种子长成一棵大树,结出更多小种子;这些小种子反过来又长成花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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