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340.“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表示对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来说,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这从本章开头部分(337节)清楚可知。以前,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把它们降为教义,并称该教义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就这样,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古时,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例如,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经上说“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创世记16:11);解释流便之名,便说“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创世记29:32);解释西缅之名,便说“耶和华听见我失宠”(创世记29:33);解释犹大之名,便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创世记29:35);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耶和华尼西”(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埃及记17:15)。同样,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我得了一个人,耶和华”或“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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