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属天的奥秘 #30

30.创世记1:14

30.创世记1:14-17.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亮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
若不先了解信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它在那些正被新造的人里面如何发展,就不可能清楚明白这些大光表示什么。信的实际本质和生命唯独是主,因为不信主的人不可能有生命,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那些正被新造之人的信仰历程如下:起初,他们没有任何生命,因为只有良善和真理里面有生命,邪恶或虚假里面没有任何生命;后来他们通过信从主接受生命:先通过记忆的信,也就是纯知识的信,接着通过理解力中的信,也就是真正明白的信,最后通过心中的信,也就是爱之信,或得救之信。前两种信以无生命之物,或没有活的灵魂之物来代表(1:3-13),而被爱复活的信以活物来代表(1:20-25)。所以经上在此首先论述爱和这爱所生的信,它们被称为光。爱是“管昼”的“大光”,源于爱的信是“管夜”的“小光”。由于这两种光理应构成一体,所以经上以单数形式,而非复数形式论到它们说:“要有光体”。
爱和信在内在人中的运作就像热和光在人的外在肉体中的运作,因此,前者由后者来代表。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光被“摆列在天上穹苍中”,或内在人中;大光在它的意愿中,小光在它的理解力中。但它们只是看似在意愿和理解力中,就像阳光只是看似在接受它的物体中。唯独主的怜悯以爱打动意愿,以真理或信打动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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