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8

48.我在前面(20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属天的奥秘 #251

251.“蛇”之所以

251.“蛇”之所以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尤表自我之爱,是因为一切邪恶都起源于心智的感官部分,也起源于记忆知识,它们就是“蛇”起初所表示的。因此,“蛇”在此表示各种邪恶,尤表自我之爱,或对邻舍和主的仇恨,这是一回事。由于这邪恶或仇恨各种各样,由许多的属和更多的种类构成,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以各种蛇来描述它,如“蛇”、“鸡蛇”、“角蝰”、“出血性毒蛇(bloodletting snake)”、“火蛇”、“会飞的蛇”、“爬蛇”和“毒蛇”。这些蛇的不同取决于它们的毒液,这毒液就是仇恨。如以赛亚书:
全非利士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就喜乐。因为从大蛇的根,必生出一条鸡蛇。它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以赛亚书14:29)
“大蛇的根”表示心智的感官部分,或感官证据和记忆知识;“鸡蛇”表示源于由这些所产生的虚假的邪恶;“会飞的火蛇”表示来自自我之爱的贪欲。以赛亚书在别处也是这样描述类似事物的:
他们孵鸡蛇蛋,结蜘蛛网。人吃它们的蛋必死,这蛋被压破,必出毒蛇。(以赛亚书59:5)
此处创世记所描述的“蛇”,在启示录中被称为“大红龙”、“古蛇”,以及“魔鬼”和“撒旦”,是“迷惑全世界的”(启示录12:3, 9; 20:2);在那里和其它地方,“魔鬼”都不是指作为管辖其他人的首领的任何特定魔鬼,而是指整个恶灵团伙和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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