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1799.“看哪,我家中的儿子才是我的继承人”表示主的国度将只有外在之物,这从“继承人”和“继承”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一个继承人或继承表示主国度中的永生。凡在主国度中的人都是继承人,因为他们生命的源头是主的生命,或说他们靠主的生命活着,而主的生命是相爱的生命,他们由此被称为“儿子”。凡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的人都是主的儿子或继承人,因为他们的生命来自主,他们是从主生的,也就是被主重生。那些从某人而生的人就是这个人的继承人;所有正在被主重生的人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正接受主的生命。
主的国度有外在的人,相对内在的人和内在的人。住在第一层天堂的善灵是外在的,住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灵是相对内在的,而住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是内在的。那些外在的人与主的关系不像那些相对内在的人那样亲密或接近,而那些相对内在的人与主的关系又不像那些内在的人那样亲密或接近。主出于神性之爱或怜悯愿意所有人都接近祂自己,甚至不愿他们站在门口,也就是在第一层天堂,而是愿意他们都在第三层天堂;倘若可能,不仅与祂自己同在,而且还在祂自己里面。这就是神性之爱或主的爱。但由于那时教会仅处于外在,所以祂用这些话来表达不满,说:“看哪,我家中的儿子才是我的继承人”,以此表示祂的国度将只有外在之物。但安慰和关于内在之物的应许随之而来,如接下来的几节所描述的(1800-1810节)。
至于何为教会的外在,这在前面已经阐明(参看1083, 1098, 1100, 1151, 1153节)。教义本身并不构成外在,更不构成内在,如前所述。就主而言,使得教会彼此有别且相互分离的并不是它的教义,而是照着教义的生活。所有教义只要是纯正的,就都视仁爱为它们的基本原则。教义除了教导人们应当成为哪种人,或应当如何生活外,还能教导什么呢?
在基督教界,正是教义使得教会不同且分离。人们基于教义而自称天主教徒、路德宗信徒、加尔文教徒,改革宗教徒(或新教教徒)和福音派教徒,以及其它名称。这些名称仅仅是从教义生出来的;如果我们视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为信仰的首要原则,那么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教义仅仅是关于信之秘密的不同观点。真正的基督徒会让每个人照着自己的良心持守这些观点,并从心里说,一个作为一个基督徒生活,也就是照着主的教导生活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倘若如此,那么所有不同教会将成为一个教会,而唯独从教义出来的一切纷争都将消失。事实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一切仇恨都将顷刻间烟消云散,而主的国会降临在地上。
大洪水之后随即出现的古教会就具有这种性质,尽管它分散在许多国家当中;也就是说,人们虽在教义问题上彼此分歧很大,但仍使得仁爱成为首要事物。而且他们不是从属于信的教义的角度,而是从属于生活的仁爱的角度来看待敬拜。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语言和一样的话”(创世记11:1)的意思(对此,参看12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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