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1502.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亚伯兰寄居在埃及只代表并表示主,事实上代表并表示祂在童年时期接受的教导。何西阿书中的这句话也证实了这一点:
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马太福音2:15)
摩西五经中的话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当四百三十年终了这一天,耶和华的全军都从埃及地出来了。(出埃及记12:40-41)
这些年不是从雅各下埃及时算起的,而是从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时算起的,从那时候起过了四百三十年。因此,“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在内义上表示主。以下事实又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即:在圣言中,“埃及”只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如前所示(1164, 1165, 1462节)。
本节包含这些奥秘,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同样的话论到亚伯兰,即:他寄居在非利士期间,也是称他妻子为妹子(创世记20:1-18);这话还论到以撒,他寄居在非利士期间同样称他妻子为妹子(创世记26:6-13)。若非这些奥秘隐藏在里面,这些事永远不会记录在圣言中,也不会被设定在几乎相同的环境中。况且,这是主的圣言,若没有专注于祂的内义,圣言绝无可能有任何生命。
隐藏在这节经文,以及关于亚伯兰和以撒在非利士的经文中的奥秘,都涉及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如何与祂的神性本质结合,或也可说,主如何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上也变成耶和华。它们还与以下事实有关,即:祂的启蒙或这个过程,也就是本章的主题,始于童年。此外,这几节经文还包含比任何人能相信的还要多的奥秘;但能被告知的少之又少,几近于无。除了涉及主的极深奥秘外,它们还包含涉及其它的奥秘,也就是说,这些奥秘涉及为了使人变得属天,他所接受的教导和所经历的重生,以及为了使他变得属灵,他所接受的教导和所经历的重生;不仅涉及具体的个人接受的教导,还涉及总体的教会接受的教导。此处的描述也涉及天上的小孩子接受的教导;简言之,涉及所有变成主的形像和样式的人接受的教导。这些奥秘从字面上根本看不出来,原因在于,历史细节掩盖并模糊了它们;但它们在内义上是清晰可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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