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6

46.我经常看见一个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揭秘启示录 #7

7.“凡他所看见的”

7.“凡他所看见的”表示他们在这启示录里的一切事上的光照。“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事物,因为它们只是异象,而是指“约翰”所指的那些人看见的事物,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在约翰的异象中,这些人看到了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因而不是在他们自己阅读它们的时候看到的,而是在他们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的时候看到的。此外,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对话中,人们会说一个人看到一件事,他看到它是真理。因为人拥有属于其灵的视觉,就像拥有属于其身体的视觉一样。然而,人用他的灵看见属灵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观看,但他用他的身体看见属世事物,因为他凭世界之光观看;属灵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事物是它们的形式。正是人的属灵视觉或灵眼被称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同样,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看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