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6

46.我经常看见一个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7

L27.⑷当论述救赎

L27.⑷当论述救赎,拯救,改造和重生时,主被称为“人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 马可福音10:45)

同一福音书: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马太福音18:11; 路加福音9:5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加福音19:10)

约翰福音:

人子来是要世界藉着祂得救。(约翰福音3:17)

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马太福音13:37)

此处论述的是救赎和拯救,由于主通过圣言实现这一切,故祂在此自称“人子”。主说:

人子有赦罪的权柄。(马可福音2:10; 路加福音5:24)

也就是得救。还有:

主是安息日的主,因为祂是人子。(马太福音12:8; 马可福音2:28; 路加福音6:5)

因为祂是圣言,那时祂自己教导圣言。此外,祂在约翰福音中说:

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食物”表示来自圣言,因而来自主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这一章的吗哪,和从天上降下来的粮,以及这一章下面的话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6:53)

“肉”,或“粮或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爱之良善;“血”或“酒”是指来自圣言的信之良善,两者都来自主。

在提到“人子”的其它经文中,“人子”所表相同,如下列经文,马太福音: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马太福音8:20; 路加福音9:58)

这句话表示圣言在犹太人当中没有一席之地,正如主所说的(约翰福音8:37);它也不与他们同住,因为他们不承认祂(约翰福音5:38)。在启示录,“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我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

此处以各种方式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祂也被称为“人子”。诗篇:

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求你救活我们。(诗篇80:17, 18)

“你右手边的人”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人子”也是。祂被称为“右手边的人”,是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拥有能力。此外,当祂应验了整部圣言时,祂就拥有了神性能力。因此,祂还说:

他们必看见人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有大能力。(马可福音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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