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6

46.我经常看见一个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属天的奥秘 #7233

7233.“这亚伦和

7233.“这亚伦和摩西”表这些人或这教会当中的教义和神之律法源于他们。这从“亚伦”和“摩西”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伦”是指教会的教义(参看6998, 7009, 7089节);“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这二者,即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当中的神之律法和教义,主要来源于圣言;然而,它们主要涉及信与仁,就是对教会的创办者来说最重要的事物。说“源于他们”,不是说源于亚伦和摩西,而是说源于刚才所提到的利未、西缅和流便所代表的仁和信。
  关于这个问题,要进一步知道,属灵教会的教义并非由神的真理本身构成的,因为和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不同,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没有对神之真理本身的任何感知。他们拥有良心,并没有这种感知;这良心是由他们在自己的教会中所承认的真理和良善形成的,无论这些真理和良善是哪一种。就信之真理而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相对来说处于模糊之中(参看86, 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 6289, 6500, 6865, 6945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教会中的所有人都视教会的创办人所宣称的为信之真理,不去进一步查考圣言,看看它是不是真正的真理。此外,他们即便进行查考,也不会发现这真理,除非他们已经重生,同时接受具体的启示。这是因为,尽管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能接受启示,但新的意愿部分只能被一种良善唤醒;这种良善通过与在教会中所接受的真理的结合而形成。因为他们自己的意愿已被毁,一个新意愿已在理解力中形成(参看863, 875, 1023, 1043, 1044, 1555, 2256, 4328, 5113节)。当他们自己的意愿与理解力中的新意愿分离时,那里的光很微弱,就像与白天阳光相比之下夜晚的月光和星光。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圣言的内义中,“月亮”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太阳”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30-38, 1529-1531, 2495, 4060节)。
  由于这就是属灵教会的情形,所以难怪大多数人认为教会的本质要素是信,而不是仁,而且他们没有仁之教义,或说仁之教义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所教导的东西源于圣言,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这些东西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人能从圣言的字义孵化出任何一种教义,并抓住诸如能支持恶欲的那种论据,因而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犹太人、苏西尼派,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人就是这种情形。然而,如果教义是从内在意义形成的,情况就不同了。内在意义不仅是迄今为止所表明的隐藏在外在意义中的意义,而且还是从正确地相互比较时大量字义上的经文所显现出来的意义。这就是那些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被主启示的人所领悟到的意义。因为当被启示时,理解力会在表面真理与真正真理之间进行辨别,尽管它不会对真理本身形成任何判断。但理解力部分无法被启示,除非一个人相信,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首要和本质事物或品质。从对这些的承认出发的人,只要自己处于它们,就能看见无数真理;他的确能看见许多向他揭示的秘密。他出于一种内在的承认,照着被主启示的程度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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