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6

46.我经常看见一个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属天的奥秘 #433

433.“若杀该隐,

433.“若杀该隐,遭报七倍”表示侵犯“该隐”所表示的分离之信是完全禁止的,如4:15(392-396节)的说明。“七十个七倍”表示更加不可侵犯的东西,其后果就是诅咒或定罪,这从“七十个七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七”是一个神圣数字,这源于以下事实:“第七日”表示属天人,属天教会和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七”都表示神圣之物或完全不可侵犯之物。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就论及或决定了这种神圣或不可侵犯。这同样适用于构成七个时代的“七十”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一个时代就是十年。当需要表达某种极其神圣或完全不可侵犯的事物时,人们就说“七十个七倍”,如主说,当饶恕弟兄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以此表示无论他犯多少罪,都要饶恕他;因此,饶恕是没有止境或是永远的,这就是神圣。此处,“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表示诅咒或定罪,因为这是完全禁止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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