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3398.“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神性真理可能会被玷污,因而被亵渎。这从“同寝”、“百姓中有一人”、“女人”和“罪过”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寝”是指被败坏或玷污;“百姓中有一人”是指属于教会,也就是说,属于属灵教会的某个人(2928节);“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神性真理,如前所述;“罪过”是指亵渎真理的责任。由此明显可知,“万一百姓中有一人和你的女人同寝,那你就给我们带来罪过了”表示教会里的某个人可能会很容易玷污神性真理,从而招致亵渎真理的责任。前面(3386节)说明,亚伯拉罕两次称自己的妻子撒拉为妹子,第一次在埃及,第二次在与亚比米勒共同居住的基拉耳;以撒同样称自己的女人利百加为妹子,并且那时也是与亚比米勒住在一起;这三次都被记录在圣言中,其中的原因是一个极深的奥秘。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实际奥秘在内义中是显而易见的,即:“妹子”表示理性真理,“女人”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即以撒的女人利百加)被称为理性真理(即妹子),是为了防止神性真理(在此被称为“女人”,即利百加)被玷污,从而遭到亵渎。
至于对真理的亵渎,情况是这样:神性真理只能被那些曾经承认它的人亵渎。因为这些人首先通过承认和相信进入真理,从而被引入真理。如果后来他们背离这真理,那么他们里面仍留有它的永久印记;每当虚假和邪恶被忆起时,这印记就会与之一同被忆起。这时,这真理因附着于虚假和邪恶而遭到亵渎。因此,有这种情况的人总有遣责或诅咒他们的某种东西在自己里面,因而有他们自己的地狱。事实上,当地狱里的人接近良善和真理所在的气场时,他们立刻就感觉到自己的地狱,因为他们陷入他们所仇恨的东西,因而陷入折磨。因此,那些亵渎真理的人不断与折磨他们的东西,或说折磨的源头住在一起;折磨的强度取决于亵渎的程度。正因如此,主最小心翼翼的是防止神性良善和真理遭到亵渎。尤其对那些忍不住亵渎真理和良善的人,主使用的主要方法是,尽可能地使他们不去承认和相信真理和良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曾经承认并相信它们的人才能亵渎它们。
这就是为何内在真理没有透露给雅各的后代,就是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甚至连人里面有任何内在事物,因而有任何内在敬拜也没有向他们公开说明;关于死后生活和主的天国,或他们所期盼的弥赛亚的任何事也几乎没有告诉他们。原因在于,他们具有这种禀性,如所预见到的,一旦这些真理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忍不住亵渎它们,因为他们只渴望世俗事物。这些后代,或说这个种族因具有这种性质,并且直到今天还是那样,所以仍被允许完全不相信内在真理。他们若承认了,后来又反悔了,就必然给自己招致最糟糕的地狱。
这也是为何主没有降世,并揭示圣言的内在事物,直到良善,甚至连属世良善都在他们中间荡然无存。这时,他们不能再以内在承认来接受任何真理(因为接受真理的,是良善),从而不能亵渎它。这就是先知书多次提到的“日期满了”、“时代的完结”和“末日”所表示的状态。出于同样的原因,圣言内义的奥秘如今正在被揭开,因为如今几乎没有任何信仰了,因为没有任何仁爱;因此,时代的完结到来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这些奥秘就能被揭开而不会有亵渎的危险,因为它们没有从内层被承认。
这个奥秘解释了为何圣言提到,亚伯拉罕和以撒在与亚比米勒一起住在基拉耳时,都称他们的妻子为妹子。关于这个主题,可进一步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大意是:能亵渎的,是那些承认的人,而不是那些不承认的人,更不是那些不知道的人(593, 1008, 1010, 1059节)。亵渎圣物和圣言何等危险(571, 582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圣物,教会之外的人不能(2051节)。主小心翼翼防止亵渎的情况出现(1001, 2426节)。敬拜变得外在,是为了防止内在敬拜遭到亵渎(1327, 1328节)。人们被保守在无知中,是为了防止信之真理遭到亵渎(301-3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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