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我经常看见一个英国人,他因几年前出版的一本书而出名;在这本书中,他极力证明,信和仁通过圣言的流注和内在作工而结合在一起。他断言,这种流注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影响他。然而,它不会触及,更不会明显影响意愿,或激发此人去貌似凭自己做任何事;仅仅允许人的意愿去行动,因为人的东西丝毫不会进入神性治理。他说,邪恶以这种方式在神眼前被隐藏。他就这样为了得救而把仁爱的外在行为排除在外,但为了公共利益又提倡它们。由于他的论证很巧妙,没有人看见草丛中的蛇,所以他的书被视为正统的巅峰之作。
这个作家离世后仍坚持这个教条,无法放弃它,因为他已经彻底说服了自己。一些天使与他交谈,告诉他,他的教条不是真理,只不过是一种雄辩术的聪明展示。天使说,真理是这样:人应该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并行善,然而承认这善来自主。在此之前,人没有信,更不用说他所以为并称之为信的复杂思考了。由于这违背了他的教条,所以他被允许利用他那敏锐的头脑来继续探究这个问题,看看若没有人那一方的外在努力,这种未知的流注和内在作工是否可能。然后,只见他集中心思,以各种方式在思维的道路上游荡,始终认为这是人能变新并得救的唯一方式。但每当他走到道路尽头时,他的眼睛就打开,并看见自己误入歧途。事实上,他也向在场的一些人承认了这一点。
我见他这样游荡了两年;在他旅程结束的时候,他承认这种流注是不可能的,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这种移走是通过貌似凭人自己避恶如罪实现的。最后,我听见他声称,凡确信这个异端的人都会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发疯。
1002.“不可吃”表示不可混在一起。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就本身而言,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因为在上古时代,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只吃各种谷物,尤其面食,以及水果、蔬菜,各种奶和奶制品,如黄油。在他们看来,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类似于野兽的行为。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这一点从创世记(1:29-30)明显看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吃其肉。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所以他被允许吃肉,直至今日。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因此,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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