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2

42.灵界有两座类似

42.灵界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大多数英国人死后就来到这里;我曾被允许看见并穿过它们。其中一座城市的中心就像英国伦敦所在之地,就是商人聚会、被称为交易所的地方;那里是他们的总督所住的地方。这座城市的中心之上是东部,之下是西部,右边是南部,左边是北部。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致力于过仁爱生活的人;那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他们拥有大量辉煌、荣耀的财物。住在北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写作自由的人。住在西部的,则是那些标榜信仰的人。在西部右侧有这个城市的入口,也有一个出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便从这个出口被送出去。住在西部的牧师,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标榜信仰的人,不敢从主道,只从窄巷进入这座城市,因为只有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才被允许住在这城。

我听到对这些西部牧师的抱怨,说他们以如此的技巧和雄辩术来构建他们优雅的讲道,又把听众陌生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交织进来,以至于听众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宣扬内在良善,并把内在良善与外在良善分离;有时他们称外在良善为邀功的,因而是不为神所悦纳的。然而,当住在这城的东部和南部的人听到这神秘的讲道时,他们就离开教堂;后来,这些牧师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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