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2

42.灵界有两座类似

42.灵界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大多数英国人死后就来到这里;我曾被允许看见并穿过它们。其中一座城市的中心就像英国伦敦所在之地,就是商人聚会、被称为交易所的地方;那里是他们的总督所住的地方。这座城市的中心之上是东部,之下是西部,右边是南部,左边是北部。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致力于过仁爱生活的人;那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他们拥有大量辉煌、荣耀的财物。住在北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写作自由的人。住在西部的,则是那些标榜信仰的人。在西部右侧有这个城市的入口,也有一个出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便从这个出口被送出去。住在西部的牧师,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标榜信仰的人,不敢从主道,只从窄巷进入这座城市,因为只有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才被允许住在这城。

我听到对这些西部牧师的抱怨,说他们以如此的技巧和雄辩术来构建他们优雅的讲道,又把听众陌生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交织进来,以至于听众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宣扬内在良善,并把内在良善与外在良善分离;有时他们称外在良善为邀功的,因而是不为神所悦纳的。然而,当住在这城的东部和南部的人听到这神秘的讲道时,他们就离开教堂;后来,这些牧师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揭秘启示录 #825

825.启19:13

825.启19:13.“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以字义为衣。“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AR 379, 653节);因此,“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神的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遭受暴行的,是字义上的圣言,而不是灵义上的圣言,因为这灵义不为人知;灵义若为人所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主即将建立一个新教会之后,灵义才被揭示出来。现在灵义不会被揭示给任何人,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主的神性和圣言已经遭受暴行,这一点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主的人身不是神性,因此他们把主的一切都转给了自己;他们还认为,圣言只能由他们来解释;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解释第18章时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种宗教说服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同样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它把神学建立在被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的关于爱和仁,以及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明显,以至于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同样如此对待圣言。他们的宗教说服教导说,圣言只是为他们而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只是他们,不是其他人;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高举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通过这些观念和许多其它观念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的一切。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就是这个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衣服”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此表示血的红色。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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