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42

42.灵界有两座类似

42.灵界有两座类似伦敦的大城市,大多数英国人死后就来到这里;我曾被允许看见并穿过它们。其中一座城市的中心就像英国伦敦所在之地,就是商人聚会、被称为交易所的地方;那里是他们的总督所住的地方。这座城市的中心之上是东部,之下是西部,右边是南部,左边是北部。

住在东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致力于过仁爱生活的人;那里有宏伟的宫殿。智者住在南部,他们拥有大量辉煌、荣耀的财物。住在北部的,是那些比其他人更热爱言论和写作自由的人。住在西部的,则是那些标榜信仰的人。在西部右侧有这个城市的入口,也有一个出口;那些生活邪恶的人便从这个出口被送出去。住在西部的牧师,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标榜信仰的人,不敢从主道,只从窄巷进入这座城市,因为只有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才被允许住在这城。

我听到对这些西部牧师的抱怨,说他们以如此的技巧和雄辩术来构建他们优雅的讲道,又把听众陌生的因信称义的教义交织进来,以至于听众不知道到底该不该行善。他们宣扬内在良善,并把内在良善与外在良善分离;有时他们称外在良善为邀功的,因而是不为神所悦纳的。然而,当住在这城的东部和南部的人听到这神秘的讲道时,他们就离开教堂;后来,这些牧师被剥夺了牧师职位。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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